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頁 » 新聞資訊 » 錦尚來百科 » 塑料托盤廠家運輸過程中損壞的貨物,如何賠償?
塑料托盤廠家總結,物流貨運合同既是企業發展的最終結果,又是企業實施的基礎,是解決企業糾紛的主要依據。
那么,在倉儲物流運輸遭受損失的情況下,如何維護倉儲物流運輸的權益呢?
塑料托盤廠家整理了倉儲物流貨物破損丟失時的維權方式:
在問運輸過程中損壞的貨物,如何賠償是每個企業都很關心的問題。
中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明確規定:“承運人應當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承運人應當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性或者合理性損失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
從這一規定中不難看出,法律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責任主要歸于承運人,這種歸責方式遵循過失推定的法律原則,即除非承運人能夠證明貨物損壞是由承運人在運輸中的過失造成的,否則法律將假定損壞是由承運人在運輸中的過失造成的,并要求承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路途上貨物破損的情況,塑料托盤廠家建議大家拒收。也快遞到貨時,一定要到場驗收。明確貨物在運輸中破損,托運人或收貨人才能向承運人提出索賠。對于自己的利益要放在心上,不拒收或者及時和廠家溝通的話,后期很難維權。包括物流收取約定范圍外的費用,請務必和廠家溝通解決,不要輕易破財。
對于破損貨物賠償的規定
貨物損害發生,如何確定賠償金額也存在爭議。塑料托盤廠家提示,合同法也對貨物運輸過程中貨物損害賠償額的確定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約定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賠償金額的,以協議為準;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確定的,以貨物交付時或者應當交付時到達的地點的市場價格為準。 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和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在運輸前已經約定了賠償金額,損害賠償數額應當首先根據當事人對運輸合同中貨物賠償數額的事先約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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